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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龄500年以上!广元将新增9棵一级古树

发布时间:2023-11-03  来源:广元新闻网  点击量:42

从广元市林业局获悉,省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公示了拟报请省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的一级古树目录,共计25株,其中9株生长在我市。据悉,这9株古树有8棵位于青川县,1棵生长于朝天区。至此,我市一级古树增至7876棵。

广元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青川县境内的8棵古树中,有4棵是铁坚油杉,位于青溪镇落衣沟村;另外4棵则是五角槭,生长在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朝天区境内的古树是一棵川泡桐树,树高21米,胸围470厘米,生长在曾家镇白鹰村。

根据《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被认定为“古树”。其中,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树木由省级认定为一级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在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树木由市(州)级认定为二级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树木由县级认定为三级古树,实行三级保护。而名木则不受树龄限制,实行一级保护。

按照古树属地管理原则和权属情况,对其实行分级、依法、规范养护和科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不得损害和随意处置古树名木,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据悉,擅自砍伐或移植古树名木,会遭到巨额罚款。具体标准为:擅自砍伐一级古树或者名木的,每株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二级古树的,每株处5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三级古树的 ,每株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移植一级古树或者名木的,每株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移植二级古树的,每株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移植三级古树的,每株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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