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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十条政策措施 专项补助激励企业飞跃

发布时间:2024-05-30  来源:广元日报  点击量:163

5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支持服务业经营主体上规上限上台阶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政策措施涉及支持经营主体“小升规”、产业融合发展、商品市场一体化发展、企业“分转子”、打造“楼宇经济”平台、电商企业发展和示范创建、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等内容,本政策措施自6月21日起施行。

据了解,根据《支持服务业经营主体上规上限上台阶十条政策措施(试行)》,我市鼓励各县(区)发展壮大商品市场,对成立“统一收银、统一核算、统一报税”的法人单位,在首次上限后当年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按照入统个数给予县(区)50万元/个的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鼓励各县(区)依托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聚的“楼宇经济”平台。经认定,对成功培育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区域性“楼宇经济”平台,且依托平台引进并培育5户以上规(限)上服务业企业的县(区),给予20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

对年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限上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规上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个的一次性补助;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鼓励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晋档升级,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比,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综合排名第1至3、4至8、9至15名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限上批零住餐单位综合排名第1至10、11至20、21至40名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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